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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减负有助打破“学术腐败共同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00:45 新京报

  在“论文拜物教”弥漫全国高校之际,北京大学在中文系等院系试点推出两个论文减负措施:针对教师实行“论文代表作”制,教师在聘任期内发表具有领先地位的一篇论文或一部专著即可续聘,并不再接受量化考核;针对研究生取消发表论文才能毕业的要求,只要毕业论文作得好就能毕业(昨日《新京报》)。这两项措施或许在细节上还需完善,比如何谓“领先”,这在缺乏统一标准的人文领域很容易引起争议。但是“论文减负”的导向无疑遵循了学术发展的内在规律,将对高校学术评估体制的改革起到示范性作用。即使教师或学生

非常平庸,在这种措施下他们也不再会盲目追求数量,只生产一篇学术垃圾总比生产无数篇学术垃圾要有利于“学术环保”。

  近几年,由于高校排名、申请博、硕士点等诸多压力,高校的“论文拜物教”

  已近登峰造极。论文质量被“论文重量”代替、论文深度被“论文厚度”代替,衡量学术成果无需专家评审,只须拿出弹簧秤称称重量或用尺子量量厚度。这种考核标准发展到极致,便出现同一篇文章在不同期刊反复发表的“一鸡多吃”,至于学术剽窃、成果虚报等现象更是屡见不鲜。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才能毕业的规定更是匪夷所思,因为很多学科的所有核心期刊加在一起,都无法满足在读研究生的发表要求。有些高校明知这种规定不太现实,却又要装点门面,只能一边制定这种荒唐的标准,一边自费出版学报研究生增刊,来打造所有研究生均曾发表论文的幻象。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大学的论文减负措施及时地破除了“论文拜物教”的迷信,并且有助于打破“学术腐败共同体”。

  “学术腐败共同体”有两个比较具体的形式,一个是“师徒腐败共同体”,另一个是“编辑腐败共同体”。部分高校明文规定,在读研究生发表论文必须署上导师姓名,即使没有这种“霸王条款”的学校,也多有师徒共同署名的“潜规则”。如果某篇论文确属导师和学生合作,两者共同署名,自然毫无疑义。但是问题在于,很多导师最多走马观花地看过一遍论文,也堂而皇之地署上自己的姓名,以至于学生成为“科研包身工”。尤其是某些担任行政职务的教授,没有精力从事学术研究,几乎主要靠“剥削”学生劳动成果为生,一旦出现涉嫌抄袭的诚信危机,还将责任全部推给学生,自己反而成了无辜的受害者。同时,学生因为有发表压力,也会主动要求“被剥削”,因为署上导师姓名将便利于论文的发表,节省了版面费。

  除了这种“二人转”式的“师徒腐败共同体”,还有“编辑腐败共同体”。由于被学术体制承认的论文必须发表在某些固定的学术期刊上,中国学术的“命脉”不是由学者把握,而是由期刊编辑控制。

  编辑和学者之间也以各种方式进行学术交易,有些高校聘请编辑担任本校名誉职务或者开设讲座以换取发稿指标,有些编辑则利用发稿之便联络导师换取读研指标。

  相比之下,出售版面只是一种比较低端的做法,主要适用于在读研究生,他们的劳动一无所得,还要把菲薄的生活费倒贴进去。

  可以看出,“学术腐败共同体”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不太可能从内部解体;同时又是一种“隐形腐败”,外界很难监督。如果采取北大的论文减负措施,教师考核不再以论文数量为主,研究生也没有论文任务,“学术腐败共同体”必将失去部分动力。当然,彻底根除“师徒腐败共同体”需要制定严格的署名细则,根除“编辑腐败共同体”则需要打破学术期刊级别和行政单位级别挂钩的格局。

  □王晓渔(上海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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