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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查处市区和各县(市)问题房地产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09:21 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12月7日专电(记者董智永)河北省石家庄市近日组织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房产管理局、工商局、监察局和公安局,联合对市区及各县(市)正在建设或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济适用房和单位职工集资建房项目以及业已竣工却问题突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等进行专项查处。

  此次查处的主要内容是:未办理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擅自开工,未办理竣工

验收即交付使用行为;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建设商品房、擅自占用集体土地搞商品房开发建设、擅自变更规划开发建设行为;无资质或用过期资质擅自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超越资质范围开发等违法建设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后设计发生变更、销售面积变化导致预售合同与实际面积不符,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平等条款,致使购房者利益受到侵害等合同欺诈行为;发布虚假广告,骗取封号费,误导购房者等行为。

  据悉,凡是此次被查出的参与违法建设的企业,除对其经济处罚外,将按程序予以降低资质、吊销资质等处罚,涉嫌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责令停工却依然顶风违纪的施工、监理单位,立即吊销资质。石家庄市还将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凡档案中存在违法建筑记录且未接受处理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新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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