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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可持人民币支票在广东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09:47 大洋网-广州日报

  香港消息香港金融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前日宣布,从明年3月起,深港两地将开通跨境人民币支票清算业务。届时香港居民可以利用开在香港银行的人民币往来户口,签发人民币支票,支付在深圳或者珠三角等26个城市的消费支出,清算安排与现有的深港港元和美元联合结算一样,商户在存入支票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可以收到人民币款项。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崔瑜解释说,该项措施具体的实施时间拟定在

明年的3月6日,该举措是一种单向结算方式,仅限于香港居民在广东的深圳等26个城市的贸易消费支出,至于消费的限额等具体措施,深港两地的金融管理部门正在商议。待该项措施实施一段时间后,再根据政策和实施的效果,推出双向结算方式,技术上不存在任何问题。

  据了解,香港回归后,深(粤)港两地的跨境金融支付业务量每年都在增加。按照香港金融管理局提出的金融基建目标:今后深港两地要为市场提供稳健的金融基础设施,让各界人士能够即时进行及结算在零售或批发层面的各类金融交易,而不会受制于所涉及的地点、时区及货币,即“24小时即时货银两讫,及同步交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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