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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作假 骗姐夫贵阳房管局一工作人员诈骗55万,一审领刑1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0:3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贵阳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谭某利用职务之便,以办理房屋准入证为名,向23名被害人提供虚假的房屋准入证,共诈骗55万余元。日前,云岩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14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谭某,女,33岁,捕前系贵阳房管局工作人员。1998年4月,被告人谭某谎称其单位有福利分房,动员其姐夫周某购买。从1998年4月至2002年,周某

共付给谭某9万元。之后,在周某的多次催促下,谭某在师大附近花50元购买了假的房屋产权证交给周某。2004年2月24日,谭某谎称家中急需用钱,又购买一本虚假的房屋产权证提供给张某,诈骗张某4万元。2004年1月20日,谭又以同样手法诈骗丁某7万元。另外法院还查明,从2004年3月至10月期间,谭某以办理房屋准入证明为名,购买虚假的房屋产权证,提供给受害者。谭某伙同其网友被告人陈某先后骗取23名被害人共35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谭某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公民财物5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陈某因替谭某窝藏转移作案工具,其行为已构成窝藏、包庇罪,故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处罚金3000元。以窝藏、包庇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作者:廖波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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