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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划分六大药品价格区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0:5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佩)继降低22种药品价格之后,发改委最近又要对药价动刀了。

  日前从重庆药品交易会上传来消息,发改委将把国内划为华南、东北、西南、华中等六大药品价格区,以协调各区域的药品价格,使得同一区域内的地方定价药品在价格上达成共识。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朱长浩向本报记者确认了上述消息,他称目前具体的执行办法还没有出来。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有2400多种,药品定价的原则是按照甲类、乙类医保药品的标准来区分。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下称“医保目录”)内的甲类药品全部由国家发改委定价,乙类药品则由政府定参考指导价格,然后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有15%的价格浮动。这就造成了同一种药品在各个省份的价格有一定的差异性。

  而且,今年8月发改委还将《医保目录》中的非处方药的定价权下放到省级物价部门,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还有没有哪个省份真正地实施开来,如果实施也会发生各省份之间价格差异的情况,甚至会因为地方保护主义而导致差异过大。

  为了防止上述两种价格差异过大,国家发改委特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状况,将全国划为六大价格区域,以此来防止价差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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