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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提高住房货币补贴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1:08 乌鲁木齐晚报

  (新疆都市报 记者祝慧容)

  每平方米由原来的310元调整到480元,工龄补贴标准为5.94元

  乌鲁木齐市住房委员会12月6日对外发布消息:首府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货币补贴已经开始执行新标准,每平方米由过去的310元调高到480元。

  据了解,2005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发放范围主要是已退休职工、工作年龄在25年以上的无房老职工及200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工龄补贴标准为5.94元。

  职工住房补贴的面积标准为:厅局级(包括副职)干部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111平方米,县处级为96平方米(包括副职),科级以下干部、职工81平方米。达不到住房面积标准的按应享受的补贴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之间的差额面积计发差额住房补贴。

  记者获悉,2004年3月初,乌鲁木齐市在全疆率先启动了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乌鲁木齐市凡实行住房货币补贴的单位已停止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其目标是,建立以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解危解困房为基本形式的商品化、社会化住房保障体系。

  2004年11月25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的第32次主席办公会议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停止住房实物福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后,单位不再建房。今后,职工解决住房主要依靠住房贷款、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个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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