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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如辉后裔加拿大赶来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1:52 新闻晚报

  晚报讯 提起沪剧作曲家许如辉来,很多上海人至今还记得他的《为奴隶的母亲》、《星星之火》等作品。许如辉已去世8年,他的家人大多居住在加拿大,昨天他的妻子和子女一同出现在市一中院的法庭上,为扬子江音像公司发行的沪剧演员杨飞飞演唱会光碟上没有父亲的名字讨说法。

  许如辉的女儿称,父亲对这些作品享有著作权。今年8月,她们在市场上发现了扬州

扬子江音像公司总经销,上海沪剧团汝某署名作曲的《沪剧·杨飞飞沪剧流派演唱会》三辑VCD,包括了许如辉的作曲《妓女泪》、《为奴隶的母亲》等以及许如辉编剧及作曲的《两代人》、《白鹭》,这些作品均未将作曲署名为许如辉,也未支付任何报酬。他们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许如辉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修改权及获得报酬权,故要求对方道歉并赔偿20万元人民币损失。

  许如辉的女儿拿出很多曲子的说明书和演出公告,以证明父亲生前创作了这些曲目,杨飞飞等是根据父亲的谱曲才唱红的。但是被告扬子音像有限公司表示,演唱会曲目《卖红菱》,使用了传统的《十三卖》乐曲,并非许如辉后来改编的《红菱记》,而《妓女泪》也在1981年后就已更换了作曲人的名字,除非拿出作曲手稿,否则不能根据以前的演出公告来证明。

  此外,杨飞飞也提供了证词,其为杨派唱腔的创始人,其唱腔是自己的风格,不能根据别人设计来唱。另一个被告汝某也提出,“杨飞飞沪剧流派演唱会”是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和上海电视台发起组织是一次公益演出,自己没拿到任何报酬。他在演唱会中担任音乐工作,即谱写各唱段的气氛音乐,进行编配及排练同时担任指挥。他认为,许的家属利用我国50年代到70年代戏曲作曲署名的模糊和随意,将场景音乐设计与唱腔设计混为一谈。

  截止记者发稿时,双方还在就系争曲目的手稿问题进行对质。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作者:□记者 王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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