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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外省号牌车进行清理 挂假牌逃养路费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2:05 生活报

  本报记者 王冠群

  本报讯6日,记者从省交通征费稽查局了解到,按照省交通厅统一部署,严厉打击偷漏交通规费的不法行为,避免国家交通规费流失,该局从10月25日至2006年2月1日,对悬挂外省号牌车辆的落籍和缴费情况进行专项清理。

  据了解,在我省有一些车辆为了逃缴养路费,故意悬挂外省号牌。为了打击这种违规行为,省征费稽查局与运管部门联合,做好了落籍外省车辆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摸清车辆动态,建立翔实的基础资料,并认定了五种属于外挂车辆的情况,分别为:车辆挂外省牌照,但其运输的货源业务主要在我省,并主要在我省从事营运性运输的车辆;凡是我省居民或持有我省运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辆;驾驶证或车辆行驶证的地址是我省的车辆;我省货运公司在外省设立分支机构所属车辆;通过调查、取笔录等手段能认定为我省外挂的车辆。

  在清理外挂车辆期间,对外挂货车主动转回我省落籍或主动在我省缴纳养路费的,可采取包缴办法征收养路费,给予优惠。对在稽查中查到的外挂车辆,凡认定为落籍外省的我省车辆,应按照国家规定计征吨位和我省养路费标准,自确认的外挂时间起,补征养路费,对欠费车辆还要收取滞纳金,同时在次月起在我省缴纳养路费。对发现假牌证、假缴费凭证的外挂车辆,按照我省规定追缴养路费、收取滞纳金,并依法从重处罚。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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