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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贩卖杜冷丁4毒贩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2:05 生活报

  解娟 本报记者 薛宏莉

  本报讯 哈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4名贩毒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15年。

  5月17日20时40分许,南岗区丽顺街居民刘某某向哈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刑侦一大队报

案,称其本人有吸毒史,毒品杜冷丁是由动力区一绰号为“大四”的人提供的。次日12时许,在刘某某协助下,警方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大四”韩级华、赵勇抓获,当场收缴杜冷丁20支。

  据韩级华交代,其毒品是向庞凤义购买的,庞已去山东省购买毒品,不日返哈。5月23日14时许,警方在道外区电缆厂俱乐部门前将庞抓获。

  据庞凤义交代,其毒品来源的上线是山东一名叫“小潘”的人。警方随庞凤义来到山东,6月1日,在济南市工程宾馆331房间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小潘”刘凤桥抓获,当场收缴杜冷丁1000支。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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