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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脚医生医死女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3:2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邬科通讯员禅法研)女婴输液出现过敏反应,乡间大夫却只是喂其喝下白开水和葡萄糖水便一走了之,致其死于过敏性休克。日前,这件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有了一审结果: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他还须向女婴的父母承担9.07万元的民事赔偿责任。

  35岁的张春阳是湖南省宁远县卫生局2003年核发注册的乡村医生,没有取得医生执

业资格。去年3月,张春阳到佛山市禅城区澜石街道黎冲上村西志坊23号3楼出租屋内私自开业行医。

  今年4月26日下午1时许,出生9个月的女婴许某发烧不退,其父母打电话给张春阳,约其到澜石镇前进三街为女儿诊治。张春阳经简单检查后,判断许某患的是支气管炎,遂在许某家中为其进行输液治疗。注射不久,张春阳便吩咐女婴的母亲王某输完第一瓶后接着输第二瓶注射液,然后离开。

  当天下午2时多,王某根据张春阳的吩咐,为女儿换上第二瓶注射液,但女婴此时出现不适症状。王某立即打电话找来张春阳。张来到许某家后,先拔掉针头,叫王某给婴儿喝了一些开水,接着自己调了一杯50%的葡萄糖水喂给许某喝下。之后,张春阳告知许某的父母“小孩没事了”,匆匆离开。然而女婴的病情并没有好转,到了下午3时多,许某的父母见女儿已开始昏迷,马上抱着她到澜石医院抢救,女婴在途中不治死亡。经法医鉴定,许某的死因是药物所致的过敏性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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