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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下药女孩裸身困云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3:24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闫晓光)女孩下午还在山上甜蜜约见网友,喝了网友给的饮料后便昏睡到深夜,醒来竟发现自己下半身裸露独睡深山中,手机不见,无法与外界联系。女孩跌跌撞撞摸了一整夜,翌日晨走到一营地获救。那个男网友也不幸运,虽因胆怯中途放弃强奸,但因为顺手牵羊拿走了女孩仅值180元的手机,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会网友喝下饮料便昏睡

  年方20岁的王某是个在广州打工的女孩,工作之余也喜欢上网聊天。今年上半年,她在网上遇到了30岁的张某超(山东招远人,大专文化),两人交谈甚欢。因为张某超也在广州,两人商量好见面,张某超提议去爬白云山。

  今年6月5日下午,张某超先行一步,来到二人约定的地点———白云山双溪旅社附近,将事先准备好的催眠药物三唑仑放进准备给王某喝的饮料中。下午2时许,王某打扮地漂漂亮亮地来了。从网络到现实,她似乎对眼前的张某超挺满意。一阵寒暄后,两人有说有笑地上山了。爬到一处下面有水,旁边有小屋的地方,张某超提议歇一歇,并把放了药的饮料递给了王某。王某喝后不到20分钟就开始泛困,她强迫自己起身接着走,但张某超说再坐一会儿,两人便又接着聊天,聊着聊着,王某睡了过去。

  独睡深山醒来发现半裸

  等睡在山中的王某独自醒来,已是翌日凌晨3点。一起身,王某吓了一跳:身上的裙子不见了,内裤也没了,身上伤痕累累。她这才明白表面斯文的张某超原来是个色狼,再一翻包,手机也被拿走了,无法跟外界联系。

  山路十八弯,王某不知出路在哪,只好在树林里乱走,一直走到天亮。6月6日早上8时许,王某走到某部队营地,立即跑进值班室。值班战士周某见其披头散发,哭着说自己被抢劫,立即将其带到房间,并向上级报告并报警。张某超很快被抓获归案。

  迷奸中途作罢也构成犯罪

  今年10月,白云区检察院以强奸罪(未遂)和抢劫罪对张某超提起公诉。庭审中,张某超称自己当时是因为害怕,所以扒下王某的裙子后,并没有对已经昏睡的王某实施强奸,而只是拿走了她的手机,但也只是想删掉自己发给王某的短信和存在其手机上的号码,毁掉证据。因此,他既不构成抢奸也不构成抢劫。

  事实上,法院还查明,张某超逃跑前,还持身边的石块、树枝将王某殴打至轻伤。法院认为,张某超在没有外界干扰的情况下,自动停止了麻醉强奸的犯罪行为,属于犯罪中止,不是检察机关指控的强奸未遂,但仍已构成强奸罪。而张某超在将王某麻醉昏睡后将其手机拿走,也就是等于在王某不能反抗的情况下,实际占有其财物,此举则构成了抢劫罪。

  日前,白云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张某超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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