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严重过错将取消执法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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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3:51 法制日报 |
本网讯记者蒋德 日前,作为建设法治江苏的一个重大举措,江苏省各级政府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出现严重过错的将可能受到包括取消执法资格的处理。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各地政府,省各直属单位与部门正在全面梳理执法依据、分解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各地将在明年3月底之前完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工作,并接受省政府的评议考核。省政府的意见明确 规定,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者根据过错的情节轻重、危害大小,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