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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被割喉案凶手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8日14:20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辛建华记者姚琦东)为弄点钱花,单独或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司机财物,导致受害司机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王忠明因抢劫罪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同时赔偿遇害司机家属经济损失110025元。

  今年24岁的王忠明是吉林省四平市联合化工厂工人。去年12月30日,王忠明携带尖刀从吉林省四平市来到锦州预谋抢劫。

  18时许,一位在锦州火车站附近拉活的夏利出租车司机被王忠明“相中”,王以打车去凌海市为由上了车。当车辆行驶至百股立交桥东侧附近时,王忠明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向司机索要钱财,同时照司机右颈部、右项部刺、切数刀,导致司机出血性休克死亡。杀人后,王忠明将司机尸体挪到出租车后排坐位上,并将车开到高新区德新里附近。王忠明从司机身上翻走人民币100余元,并将司机的驾驶证等物品随手扔在车内,将车门关上后逃离现场。

  今年1月8日、9日、10日、14日,王忠明又先后五次伙同张铭镭、冷冀、张帅(均另案处理),在凌海市、北宁市、天津市等地抢劫作案五起,导致一人受伤,所抢财物合计1350余元全部被挥霍。3月14日,王忠明因抢劫罪被刑事拘留,4月14日被依法逮捕。上个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王作出如上判决,目前上诉期已经过,王忠明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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