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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妇女带女儿将“情敌”当众扒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09:36 桂龙新闻网

  因怀疑别人与自己的丈夫有不正当关系,黄某便伙同女儿等人将妇女何某的衣服扯掉,使其上身当众裸露,以达到“教训”对方的目的。12月5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侮辱案,黄某等3人被判赔钱又赔礼。

  现年52岁的黄某家住南宁市某小区,女儿阿红也已24岁了,然而黄某仍对其丈夫杨某不“放心”。何某比黄大2岁,在南宁市五一路某市场里摆摊卖汤圆,杨某经常到市

场里吃汤圆,帮衬何某的生意。黄某因此怀疑何某与其丈夫有不正当关系,并认为何某“勾引”了她丈夫,于是她决定“教训”一下何某。

  今年4月23日下午6时许,黄某与其女儿阿红购买好一把剪刀,然后一同到五一路某市场找何某“算账”。这对母女见到何某后,黄某一边骂何某:“你这个鸡婆,为什么要勾引别人老公?”一边举起剪刀去剪何某的头发,何某拼命反抗。此时,阿红的朋友杨某某也赶到现场帮忙,与阿红一起拉住何某的手,黄某得以趁机将何的上衣剪开,并用力将何的上衣全部扯掉,然后将扯下来的上衣丢进汤圆锅里,致使何某上身裸露,引来多人围观,3人还将何某打伤。黄某母女对何进行殴打、侮辱后,又将何某摊位上的桌子、锅头等物踢翻。何某挣脱后,跑到市场内报警,黄某等3人一边追一边骂,直至警察制止才罢手。事后,黄某还到何某的住处,大骂何某“勾引别人老公,被扒光衣服”等。

  受到侮辱后,何某将黄某等3人告上法庭。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等3人为了“教训”何某,特地选定在群众最多的时段,用“鸡婆”等不堪入耳之言词对何某进行叫骂,还扯烂何某的上衣让她裸露于众,直接侵害了何某的名誉权。黄某随后以谩骂的方式散布何某被脱光上衣,且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情况等,加重了对何某的名誉权侵害程度,给何造成较大的精神负担和痛苦。黄某辩称之所以对何某这么做,是因为何与其丈夫有不正当关系,但并无证据证实。

  法院认为,即便有不正当关系,黄某还可采取其他法律或道德之途径,而并非以侵害他人人身权和名誉权结果为代价。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黄某等3人连带赔偿何某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936元,同时判令黄某等3人以书面方式向何某赔礼道歉,并将其内容张贴于某小区内和五一路某市场内。

  来源:南国早报选稿:黄珊作者:王克础 杨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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