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重大事件问责“一把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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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09:46 南方日报 |
《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瞒报重大事件问责“一把手” 本报讯(记者/曾妮江强)政府部门瞒报、谎报、迟报突发公共事件等重要信息,因行政违法而引发群体事件、不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向“一 把手”问责。深圳昨日正式出台的《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一把手”的问责范围。该办法是深圳市为加强行政执行力而出台的“1+6”文件之一。11月23日和12月2日,深圳市政府两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同时通过了6个配套文件,即《深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十条禁令》、《深圳市实施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察工作的意见》,并在昨天召开的深圳市政府行政执行力建设暨廉政工作会议上正式出台。 细读“1+6” 《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全面推行部门责任白皮书制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政府系统内部责任管理体系的工作目标是:建设“有限政府”、廉洁政府、效率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为此,《实施意见》提出了10个方面的新举措: 一是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由监察、财政、审计、法制、人事等职能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对政府各部门的相关绩效进行评估; 二是全面推行公共政策、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并将有关工作完成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和行政监察的内容; 三是建立健全公务员分类分级考核制度,并将公务员个人考核与部门绩效评估有机结合; 四是对每一岗位制定科学具体的职位说明书,作为公务员录用、考核、培训、选拔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是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中引入降职、辞退等多种组织手段,把责任追究与公务员考核结合起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六是建立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制度; 七是全面实行重大事故和重大事件责任检讨制度; 八是建立训诫制度和警醒教育制度; 九是建立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机制,对新闻媒体披露和反映的问题,政府监督部门要主动开展调查; 十是对全市行政监督资源进行整合,建立行政监督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由市监察局牵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财政、审计、法制、人事等部门参加。财政、审计、法制等部门在检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向市监察局移送处理。 《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 行政违法引致群体事件须问责 该《办法》规定,市政府所属部门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要向行政首长问责;行政首长在公众场合的言行与职务身份不相符合,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社会影响的,也要问责。 违反规定进行决策、发生重大决策失误,要向行政首长问责。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未按照规定通过组织听证会、论证会就擅自决策的,也要向“一把手”问责。 政府部门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瞒报、谎报、迟报突发公共事件等重要信息,行政违法而引发群体事件、不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向“一把手”问责。 政府部门不认真履行内部管理职责,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违规提拔干部、用人严重失察,指使、授意本部门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或对抗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的,要向“一把手”问责。 行政首长在公开场合发表有损政府形象的言论、包庇纵容配偶及子女、有失于检点的行为,也要问责。 《办法》规定,市长发现有应该问责的情形,可以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启动问责程序。调查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是否问责以及追究方式。 《实施行政许可责任办法》 运用电子技术实时监控 该《办法》提出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察时,应当运用现代电子技术手段对行政许可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主动或者根据举报、投诉的情况追究责任。具体受理或者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负直接责任,审核、批准的相关人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审核人负主要责任,批准人负重要领导责任。对于领导成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授意、指令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将从重追究。 《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不履行公开告知义务将被追究 该《办法》划定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范围,包括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决策程序、遵守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公开告知义务、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征地拆迁等各个方面。 《办法》规定,在责任划分上,行政过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行政过错按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分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和特别严重过错,并规定了各自的处理办法。受到过错追究的公务员,将被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行政过错的追究由监察机关统一组织实施,政府部门各负其责。《办法》还规定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十条禁令》 规避招标情节严重者停职 一、严禁违规决策 二、严禁有令不行 三、严禁违规用人 四、严禁滥用职权 五、严禁吃拿卡要 六、严禁推诿拖拉 七、严禁失职渎职 八、严禁知情不报 九、严禁滥用资金 十、严禁规避招标 对违反以上禁令者,情节轻微的,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一律先行停职,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 建立分级评议考核体系 《进一步加强政务督察工作的意见》 重点督查固定资产投资 关联 成都 11月24日,《成都市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其中提出,22种情形要问责行政首长。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具体列举了执行不力、决策失当、效能低下、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监管不力等方面,主要包括:未经规定的听证、论证等程序,作出重大的、专业性较强的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的;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生态环境破坏或其他不良后果、影响的;重大自然灾害或安全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发生时,未及时、有效处置的等。 大连 《大连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共有22条,主要规定包括: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完成当年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规定以及政府确定应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未按规定制定和执行各种应急预案的;瞒报、虚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重特大事故或重要情况的;采取重大行政措施不当,侵害公众利益,引发一定范围内社会不稳定情况的。此外,市长也可以对被新闻媒体曝光的行政首长进行问责。 图: 深圳市长许宗衡表示,“1+6”文件给政府订立了一个规矩。何俊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