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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有暴力倾向 在深港生遭劝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09:46 南方日报

  罗湖

  疑有暴力倾向在深港生遭劝退

  教育专家:暴力倾向须由专家认定

  本报讯(记者/佘锦)近日,读者何小姐向本报投诉,称其朋友的儿子、15岁的廖某某被就读的学校——罗湖区深圳菁华中英文实验中学以有暴力倾向为由劝退,目前正失学在家。

  家长

  孩子有错,现已改正

  据何小姐的介绍:廖某某今年9月1日正式入读深圳菁华中英文实验中学。入读大约10天左右,何小姐接到该校老师的电话,称其孩子在课堂上用白话谩骂老师,孩子被停课一周。反省之后,又回到学校就读。

  大约在9月11日左右,廖某某上电脑课时摔断了电脑键盘。当时班主任对廖某某说,“只要赔了键盘钱,以后不要再犯,老师就原谅你”。24日,何小姐接到该校教导处曲主任的电话,约她到学校一趟。其后,何小姐才知道事情的缘由,并被告知:学校怀疑廖某某有暴力倾向,要对其进行劝退。当时,何小姐表示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无故劝退学生。

  在退学之时,学校方面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学生就读时间超过1个月,被学校劝退后,学校不需退还学费。何小姐称自己也曾联系过别的学校,试图转校,但是学校都表示在期中不再接受学生,只有等下学期开学才能报名,现在孩子回到香港,只好休学在家。

  学校

  孩子有暴力倾向

  记者致电廖某某所在的初二年级的班主任黎老师,黎老师称,廖某某在该校就读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且屡教不改,早就有过一次劝退,因家长找到学校领导甚至董事,才原谅一次,让廖某某继续留在学校。但廖某某并没有改正,仍然不断闹事。黎老师告诉记者,他当时对廖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也表示原谅他。至于此后学校以何种理由劝退,这已超出了班主任的权力范围。

  记者随后致电该校招生办主任。其称欢迎家长到学校去解决问题,至于具体怎么解决,他并未透露。

  教育局

  港籍学生可享受九年义务教育

  记者随后致电深圳市教育局咨询,该局咨询室的李小姐告诉记者,首先,香港学生是中国国民,不能简单断定其不能享受义务教育。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按照暂住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父母双方在深圳居住满1年以上,有合法工作或者合法经营(提出营业执照),购买了社保。在提出义务教育时,需提供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房产证(或租房证明)。

  李小姐表示,民办学校一样遵守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如果学生问题确实比较严重,学校和老师认为,可以申请送到深圳市育新学校,该校直属深圳市教育局,是青少年校外教育基地。让学生在里面加强教育,纠正不好的影响,同时把学籍保留在原就读的学校。

  至于学费不退的问题,李小姐表示,深圳市教育局确实有过明文规定,学生就读时间超过1个月的,被学校劝退,不退还学费,在1个月之内被劝退,可以退学费的60%。

  教育专家

  是否有暴力倾向应该由专家鉴定

  广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教授张俊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劝退或开除学生,如果学校考虑其他同学的安全,要对其劝退,需要对暴力倾向进行专家鉴定。张教授说,一个人是否有暴力倾向需具备一定的标准,必须请相关专家进行鉴定。如果学校认为学生心理有暴力倾向,就该请专业的心理医生进行鉴定,如果是行为有暴力倾向,就应该由公安机关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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