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校发烧 家长索赔万余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09:46 南方日报 |
龙岗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因为上劳技课,学校安排在劳技学校食宿5天,期间,莫某和部分同学的身体出现发烧,莫某病愈后身体状况一直较差,学习成绩下降,家长认为因学校未尽到相应的义务,致使孩子未得到及时治疗,遂状告学校索赔1.2万元。龙岗区法院一审因证据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家长提起上诉。日前,深圳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4月19日,某中学组织全体学生到龙岗区某劳技学校上劳技课,在劳技学校食宿5天,4月22日早上,校医在给学生测量体温时,发现部分学生有发烧症状,莫某当时体温为38.9℃。学校及时给学生服用抗感冒药物,并将高烧的学生送入医院治疗,莫某和其他低烧和中烧的学生被送回学校。 莫某被送回学校后,学校老师通过电话与莫某的母亲联系,但因其母亲改换了手机号码而未能联系上。莫某还有一个姐姐在学校上初三,学校又让莫某姐姐护送其回家,但莫某向老师表示学校离家很近,在征得老师同意后和另一名同学一起步行回家。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因缺乏证据证明其近期身体及精神状况异常与原来的病情有关,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判决后,莫某家长不服,上诉至深圳中院。日前,该院开庭进行了二审。双方就学生在校感冒,学校有无过错?学习成绩下降与学生发烧有无关联进行了辩论。莫某母亲称,是学校的失职造成了莫某身体的损害。而学校则认为,莫某因为身体原因感冒,学校并无过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