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对策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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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09:48 南方日报 |
调整财富分配机制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表示,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进城农民的住房问题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陈淮透露,目前在城镇群体中大约占到20%—25%的群体,即1亿多人依靠自己的职业收入将根本购买不起房屋。“解决这一群体的住房问题,不仅依靠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而且要依靠整个社会的发展,依靠整个社会财富分配的有关制度 的建设才可以完成,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借鉴新加坡“公屋”经验 也有专家建议,要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中低收入的住房问题,广州市可以借鉴香港和新加坡的“公屋”或“居屋”经验,由政府制定一整套严格的监管体系和制度,在一部分旧城空置地块上兴建小户型、低密度的经济适用房。 专家认为,经济适用房虽然比较适宜建成高密度、高容积率、小户型的实用型建筑,但只要在外立面的造型、色彩和线条上富于变化,同时,争取在配套设施的完善上下工夫,这样就可以形成良好的形象和景观,从而使经济适用房项目居住品质得到全面的提升和完善,也最大程度上满足居民生活所需。 市区旧房可改造 房地产专家韩世同顾问接受采访时表示,政府应设立一个专门机构,用于组织协调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对经济适用房进行有效规划。例如把市区一些旧房子改造成经济适用房,而不是建大量的公园或广场,因为市区不应该全是商业区,适当的居民区和绿化区还是必要的。政府应进行有效地规划,统筹旧房改造和新地规划。 他还表示,应充分发挥和利用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优势,结合广州市危房和旧城改造工程来开发符合市场需要和城市规划建设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也完全可以考虑建在配套齐备的市区,因为老城区中生活配套实施齐备,但居住环境和条件则较差,更适合中低收入阶层居住。 合作建房也是途径 市土地房产政策法规研究会黄副会长认为,目前中国经济适用房占有量仅为5%—6%,要让普通百姓买得起房子,至少要3成的占有量。对于目前前段时间颇为引人注目、仍在进行的广州个人合作建房,黄副会长颇感兴趣,他认为合作建房不但能够让居住者志同道合,还能非常有效地降低购买成本。“住房合作社目前在广州还没有搞起来,但在外国却实行得很好,关键在于政府是否支持。其实,合作建房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一个好途径。” 发展商承担部分任务 一位中山大学教授的想法颇有创意。他认为,可以考虑在政府居住用土地出让项目中,政府将每一块用于建洋房的土地,划分成92%的自开发土地和8%的经济适用房土地,开发商只需要承担自开发土地的费用而使用整块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但按照出让时的和约开发商必须在整块土地上按照政府的户型大小要求建设一部分中小户型,并将这部分约为整块土地上开发住房的8%的中小户型房以成本价格出售给政府,作为政府委托发展商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关丽 图: 关丽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