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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农村低保标准提三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3:14 大众网-农村大众

  本报青岛讯(记者徐少林)记者从青岛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市决定从今年第四季度起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年820元提高到1080元,同比提高了三成多,同时,还将实行分类施救和差额救助的新政策。

  另据了解,农村五保户由过去的村集体供养改为由政府财政供养为主的模式,集中供养人员每人每年加发920元,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年加发120元。青岛市还将在农村低保中

实行分类施救和差额救助的新政策,农村低保家庭中残疾人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女家庭在差额领取农村低保金后,另分别发放每人每年200元~400元的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每年400元的独女家庭生活补助。对于农村孤儿,在全额领取农村低保金的基础上,另发放生活补助金1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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