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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函:新邵规范“二代证”收费 多收必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4:04 红网

  红网长沙12月9日讯(记者一木 实习生 廖阳平)近日,湖南新邵县一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发贴,对新邵县公安局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收费加收交通费是否合理,提出了质疑。记者就此事与新邵县人民政府取得了联系。他们对此事十分重视,并进行了详细调查。

  网友提出,新邵县公安局张贴在的部分高级中学的公告上明示:第二代身份证办证工本费20元,照相费10元,交通费城镇3元,乡村5元,合计城镇33元,乡村35元。这样的加

收费,大大加重了师生负担。

  11月24日,红网向新邵县人民政府发出调查函,收到红网的调查函后,新邵县人民政府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新邵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县教育局招生部门为了不误高考报名,方便考生办证,经过协商,决定由县公安局安排身份证办证工作人员和照相馆人员一起下到全县各高中学校为自愿申请办身份证的学生照相办证。这样的做法既为学生节省了时间,又节约了开支,受到了师生的普遍欢迎。

  新邵县人民政府在回复函中对收费项目做出了详细解释:县公安局按规定每人20元的标准收取二代证工本费,并由县公安局开具省财政厅《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根据公安部对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居民身份证照相及特快专递费是否属于工本费问题的请示》的批复:“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核算的20元工本费,不含居民身份证照相、特快专递等费用”和公安部公治(2004)19号通知中“五、相片使用符合居民身份证制作要求的公民近期彩色照片”以及湖南省公安厅湘公通(2005)119号文件《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如办证居民自己申请要求冲印或打印相片的,可以参照市场以不高于市场价格适当收取相片冲印费”的精神,收取同意在照像馆为学生打印4张彩色照片后按每人10元的标准收取照相费,由办证学生自己张贴一张彩色照片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相片栏内。至于个别已照像的高中学校收取了每个办证学生“交通费城镇3元,乡镇5元”,是由学校用于为学生组织办证所需的工作开支。

  新邵县政府在回复函中表示,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和县教育局招生部门打算应各高中学校要求继续下到学校为学生照像办证。并将严格执行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核准的二代收费标准。对于个别高中学校已经收取“城镇3元,乡镇5元交通费”的,严令必须立即退还给学生。

  (稿源:红网)

  (作者:一木 廖阳平)

  (编辑: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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