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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05年度国家免检产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4:18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9日讯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在北京公布了2005年度国家免检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深圳天诚家具有限公司等1108家企业的产品符合免于质量监督检查(以下简称“免检”)的条件,被授予免检资格。

  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当年度开展免检的产品类别目录,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审

查,国家质检总局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定后,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颁发免检证书,并向社会公布。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在三年有效期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免检有效期内可以自愿在免检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规定的免检标志。实施六年来,经严格审查,目前已有2147家企业105类产品获得国家免检资格。免检产品的种类涵盖黄酒、饮料、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皮鞋、计算机、微波炉、婴幼儿配方奶粉、卫生巾、葡萄酒、吸油烟机、合成洗衣粉、固定电话机、合成树脂乳液内(外)墙涂料、食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建筑工程材料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各个行业。可以说,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亮点,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对家具等54类产品实施免检制度,有1108家企业符合免检条件,获得免检资格。这其中有740家是初次申请国家免检产品,并符合条件的企业;有362家企业属免检有效期满重新申请,并通过了审查。这些获得免检的企业在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消费者满意度方面进行了不懈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也带动了所在行业总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但是,我们要清醒的看到,免检称号不是终身荣誉,而是终身压力。在三年有效期内或期满重新申请时,一旦获得免检的企业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产量、产值不能走在行业前列,或工艺、技术方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便有被“摘牌”的危险。可见,免检产品是有时限的,但免检企业对产品质量的追求应该是永恒的。企业作为提高产品质量的主体,是我国质量振兴的基础,免检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国家授予其免检称号的意义,严格自律,为我国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此,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获得产品免检资格的生产企业,要珍惜荣誉,严格自律,建立产品质量责任机制,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以市场为导向,加大质量投入,增强创新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做依法生产经营、保质保量、创优创先的典范。

  据了解,我国的免检制度始于2000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要求,制定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对质量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市场占有率高,执行的产品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要求,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监督检查均为合格,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在本行业排名前列等条件的产品授予免检资格。实施六年以来,为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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