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量包装商品“不够秤”最高罚款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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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14:40 金豹网-锦州晚报 |
本报讯(王红雨记者曹红梅)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缺斤少两的责令改正,可处检验批货值金额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市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验站的同志介绍,一提到消费者维权,更多的时候涉及的是商品的质量,而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却很少有人留意。定量包装商品是否缺斤少两,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消费者很难确定。一包小食品本身就没什么分量,很难判断它是否够量。据了解,在每次抽样检验中,定量包装的小食品、调味品缺斤少两的现象比较严重。遇到定量包装商品缺斤少两的情况,消费者可以拨打电话3188109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