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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相关责任人被刑拘“银监局后院煤气泄漏失火”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1:16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11月26日2时许,长春市解放大路与丰顺街交会处,一声巨响过后,位于该处的吉林银监局后院发生煤气泄漏爆炸,爆炸即刻引发火情,消防、电力、煤气等相关部门先后赶到现场,经过3个小时的抢修和扑救,火才完全熄灭。据悉,这起泄漏事故是由某单位违规施工导致的。

  本报讯(记者 毕继红 通讯员 刘杰) 8日,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获悉:“11·26”

燃气爆炸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某电信运营商和吉林捷信电信工程有限公司为涉案单位,3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调查结果显示,某电信运营商在没有履行正常审批程序的情况下,由公司建设部经理孟某、张某将这一电信工程交给吉林捷信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聂某组织施工。11月26日2时许,施工方工人在吉林银监局西侧丰顺街的人行道上施工时,由于管孔窄小,无法下光缆管,为扩大管孔,工人违规顶管作业,将地下煤气管道顶断,造成煤气大量泄漏。在组织人员进行疏散的过程中,由于收发室更夫王某在撤离前,切断电暖器电源时产生电火花,导致燃气爆炸。

  专案组找到参与施工的工人,查明了事故真相,并通过大量工作,促使捷信电信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聂某于12月4日投案自首。经调查初步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因违法施工造成的、过失破坏煤气管道引发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孟某、张某、聂某因涉嫌过失破坏燃气设备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有关部门正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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