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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货不退”属霸王条款 工商提请市民要注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1:43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天冷了,服装销售进入旺季,众多商家抓住机会,以“打折”为名促销。昨天,市工商局12315发布消费警示:打折服装可以退换。另外,还提醒市民购衣应注意相关事项。

  打折商品应该退换

  根据往年消费投诉,不少市民往往认为自己购买的打折商品无法退换。但据市工商局消保处工作人员介绍,“打折”是价格让利行为,商品质量不应存在缺陷、瑕疵,必须符合产品要求。因此,打折商品不退不换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是一条“霸王条款”。

  旧服装谨慎购买

  工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个别商家打着“外贸服装”的旗号,非法出售从国外进口的旧服装。因此消费者购买时应做到六看:一看服装纽扣、拉链是否镀层脱落失去光泽;二看腋下、袖口、领口是否起毛;三看服装商标是否卷曲发旧;四看服装锁边是否脱落开线;五看服装制作工艺是否精细;六看服装是否存有污渍。

  小心服装甲醛超标

  据介绍,甲醛超标的服装有浓重的刺激性气味,穿后皮肤易出现红肿、发痒现象,严重者还会出现咳嗽甚至引发气管炎。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服装气味是否刺鼻,并且尽量购买胶印图案较小,印花不是很硬的服装,经过漂白的服装也尽量不要购买。因为甲醛比较容易溶解于水,消费者购买的服装尤其是贴身穿着的服装,最好洗涤后再穿。(段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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