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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财政向农村合作医疗“输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1:52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任国省、刘红)每位农民每年只要缴费不少于10元,便可参与由政府补助的大病统筹,患病后可得到一定数额的报销补偿,这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的做法。2006年,我省将新增25个这样的试点县,总数达36个,届时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将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26%。

  据悉,2003年8月起,我省分两批在11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制度试点工作,

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共覆盖农业人口418.76万,实际参加合作医疗农民314.08万人,参合率为75%。

  从明年起,中央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在原有每人每年1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地方财政也要增加10元。原则上,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少于10元。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

  另悉,力争到2008年分批完成全省1966个乡镇卫生院房屋改造、设备配置的建设任务,实施“万名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各试点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公示告知制度,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费项目及价格、报销范围及补偿比例等要进行公示;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建设。

  昨天召开的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要求,各市、县(市、区)要按照新的财政补助政策,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支持力度,抓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做出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务必在2006年1月底前足额落实到位,拨付到各试点县(市、区)设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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