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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河大楼又一筹建主任落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1:52 东南快报

  本报讯昨日,原厦门中山医院副院长、第一医院副院长江先进因受贿一审被判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据可靠消息,江在担任中山医院副院长和第一医院副院长期间,因分管基建,先后12次受贿21.6万元,其中大部分是在担任中山医院副院长兼厦门心血管急救中心大楼项目筹建处主任时收受的。江于2003年调任第一医院副院长。

  这是继原该大楼筹建处副主任刘怡和被以受贿罪判处缓刑之后,又一筹建振河大楼的主任落马。

  振河大楼原为厦门心血管病研究中心及医疗急救中心大楼,后因海外侨胞吕振河先生捐资1500万元港币,厦门市政府于1998年决定将该楼命名为振河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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