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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不下井最高罚1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2:30 北京晨报

  明年起执行煤矿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权威发布★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晨报讯(记者 朱烁)从明年起,北京将严格执行煤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凡没有履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煤矿企业,可能会受到最高15万元的处罚。

  北京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昨天召开。今年1至11月,全市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8起,死亡9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了11起、22人。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对瞒报事故的现场拿出“狠招”,副局长贾太保说,今后凡瞒报死亡事故的煤矿将一律被关闭,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50万至200万元的罚款。

  为保证工人井下作业的安全,北京将建立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作业制度。从明年起,所有煤矿每个班次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员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在现场抓安全。监察部门将开展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对不按规定办的企业,除了通报批评外,企业还将被处以3万至15万元的处罚。

  另悉,停产整顿煤矿的最后期限是在今年年底。逾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将被依法关闭。到年底前,北京还将关闭83个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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