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事务须听居民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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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3:41 重庆晚报 |
本报讯市民政局负责人昨在渝召开的全国建设和谐社区讲习班上透露,我市将建立社区事务听证制度,凡是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都将通过听证会听取居民意见,来保障居民的参与权。 听政制度是居务公开制度的重要组成。也即居委会常年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重大事务及居民普遍关心的事务及时公开。凡社区重大事务和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 将提交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于社区听证的具体内容,市民政局将出台详细而可操作的规定。(记者李伟) 网络编辑:孔祥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