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排查环境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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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3:41 重庆晚报 |
本报讯近来全国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敲响警钟。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即日起,我市将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排查的主要对象为重点污染源和涉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事业单位及放射源。在排查中,对手续不完备、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将督促企 业限期整改。其中,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将立即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和经营,待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通知强调,对环境污染事故处置不当、不力,造成危害和影响,以及对事故不报、迟报、漏报、瞒报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记者李伟) 网络编辑:孔祥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