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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射天狼”涉嫌违规操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3:42 重庆晚报

  本报讯只需交钱投资买“版面”,便可坐收渔利赚大钱,针对射天狼广告重庆分公司如此作法,昨日,市工商部门初步认定:该分公司不具备发布直投广告的主体资格。而金融界有关人士则认为,其行为涉嫌打非法集资擦边球。

  经半月摸底调查,本报昨披露的《“射天狼”创造财富神话?》,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市工商局广告处副处长徐京介绍,直投广告是新生事物,但按国家规定,这种广告的发

布主体必须具备三要件:主体经过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150万以上;三年以上良好运行记录。

  徐称,“重庆射天狼”作为南宁总公司的分公司,只能发行总公司统一印制的直投广告,无权搞出重庆版本直接发布;在印刷物上打出自身是“发布单位”、“覆盖重庆市”等作法,明显违规。

  金融界有关人士认为,射天狼重庆分公司以所谓广告版面为载体,承诺高额回报和“利润”吸引民间资金,打国家金融政策擦边球,涉嫌非法集资。

  该人士吁请市民注意,按市场经济规律,高利率必定有高风险,天上绝不会掉馅饼。此前,重庆曾发生过以墓地、摊位、楼花、虫草汤为载体,以高息为诱饵吸引民间投资,最终资金链断裂,致使投资者血本无归的惨痛教训。

  (记者张一叶余彦姝)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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