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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犯罪青少年悔过机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4:43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林洁

  17岁的广州职校学生叶谋(化名)犯抢劫罪,鉴于其尚未成年,且罪行较轻,法院发出了“社会服务令”,要求他在3个月内必须到越秀区某街道公疗站参加30个小时的公益服务,其服务态度将决定最后的判决,这无疑给叶谋获得了一个宝贵的悔过机会。据悉,这是广东首次对未成年犯启动的社会服务令制度。

  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2004年广州未成年人犯罪比上年增加41.27%,远远高于全国19.1%的平均增长率。而广州市关于预防、审理和矫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系列工程,早在13年前就启动了,此间,“羊城金不换工程”、“护苗行动”、“清源工程”、“模拟法庭”等一系列的名牌项目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大量志愿者积极加入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

  日前,团广州市委、市法院、教育部门等11家单位联合发起的“羊城金不换工程”被中央文明办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奖”。截至目前,“金不换工程”已帮教未成年犯罪人员5000多人次,其中5名重返校园后还考上了大学,被帮教的未成人罪犯重新犯罪率仅为0.1%。

  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广州两级法院都有独立的少年合议庭进行审判;开庭前,会有特邀陪审员参与犯罪事实的庭前调查,并向合议庭提交书面调查报告,为合议庭定罪量刑提供参考;庭审后,会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认罪态度两次评议、两次宣判;对一些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被告人,法庭会暂缓判决以综合考察;对一些暂时不用羁押的被告人,法庭还会酌情发出监管令和社会服务令,给予他们完成学业、改过自新的机会。

  正在广州大学就读大三的谢杰(化名),3年前只有17岁的他和两个朋友合谋,在网吧伺机抢手机,结果在逃离现场被抓获。考虑到这3人均为在校学生,让他们完成学业更有利于悔过自新,法院把他们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改为缓刑3年。在8个月的羁押生活中,两位特邀陪审员给予了谢杰极大的鼓励,使他从失落的情绪中逐渐摆脱出来,并且拿起课本自修高二下学期课程;通过给学校、老师做工作,后来校方答应以“编外生”名义收下谢杰;经过努力,他考上了广州大学最热门的专业。

  在审判制度改进的同时,从社会招聘而来的“特邀陪审员”们与缓刑少年建立了结对帮教关系。现在,特邀陪审员的来源已经由原来单一的共青团组织扩大到司法、教育、文化等多个单位和机构。对于服刑少年,则建立了帮教督导制度,由法官乃至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担任督导员,对犯罪少年面对面帮教;对于边缘青少年建立了拯救制度,发动社会力量预防他们犯罪。目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知识的稳定陪审员队伍已经发展到了600多名。

  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羊城金不换”工程形成了以法制教育、法律援助、志愿辅导为一体的预防在校学生犯罪和挽救边缘少年的预防体系。除了建立特邀陪审员制度外,还有特殊庭审制度,建立特别执法机构,采取特别执法尺度,试行特别程序和审判方式;持续帮教制度,成立“广州犯罪少年矫治中心”,在全市9家劳教所设立“爱心帮教室”;法律援助制度,成立国内首家参照国际惯例做法建立的“广州市青少年法律援助处”暨“金不换”法律援助基金。目前,广州市1486所中小学校实现了100%聘请法制副校长,共有2043名,建立了20多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本报广州12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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