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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强化地质灾害隐患治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5:24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纯友)记者从全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工作会议获悉,我省将用四年时间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山体和岩体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岩溶塌陷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威胁。

  全省各地目前形成4350多处地质灾害危险点,时刻威胁着数以万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省政府决定,86个属于自然因素引发的重点危险点分三年实施避让搬迁或工程治

理,2005年至2007年给予7500万元经费补助,不足部分由群众自筹。比照省行蓄洪区移民建房补助标准,户均补助搬迁经费1.7万元,其中建房补助1.6万元,公共设施建设补助1000元。

  市、县政府是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责任主体。《全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方案》规定,2005年开始,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用3年至4年的时间,对本辖区内除129个重点督查危险点以外的其他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避让搬迁或工程治理。市、县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所需资金,可通过列入财政预算、从本级土地出让金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中安排一部分及搬迁安置群众自筹一部分等多渠道解决。

  《全省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治理方案》还规定,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市、县政府负责监督及限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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