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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打官司由法院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5:33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一场车祸,少女芳芳(化名)大腿被撞成骨折,但肇事司机却“消失”了。无奈之下,芳芳的父母只好冒着凛冽寒风来到大街上,当街举着“还我女儿腿来”的牌子,期望肇事司机出面承担责任。前日,记者辗转找到了肇事司机的朋友,对方表示:几天内将妥善解决此事。

  车祸 花季少女很受伤

  芳芳的父亲杨永鸿介绍说,他老家在南充市,夫妇俩来成都打工已有十多年了,女儿芳芳一直在成都长大,出事前正读小学六年级。今年5月14日中午1时左右,芳芳行至顺城大街时,一辆车牌号为川AT4687的轻型货车沿顺城大街向玉带桥方向行驶,将正行走在路中的芳芳撞倒在地。紧急送往医院,芳芳被诊断为左腿骨中段骨折,医生在她的左大腿内植入了钢板加固。

  9月13日,四川省协和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芳芳被鉴定为左下肢丧失功能10%以上,属于10级伤残。交管部门也出具了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上面明确写到,肇事司机任卫民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芳芳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

  消失 肇事司机不露面

  芳芳出院后,每个月都要去医院做一次复查,并且在今年春节后还要进行第二次手术治疗。“现在我们都垫付了近万元,全家一个月收入不过五六百元。”芳芳的母亲说,女儿出事后,她就辞去工作在家照顾女儿,现在全家的收入根本无法承担芳芳的医疗费。

  杨永鸿说,到目前,肇事司机任卫民就只是在芳芳第一次住院时给了1.3万元医疗费,以后就没有再给一分钱。并且从今年9月份开始,竟突然消失了,拒绝露面解决。“给他打电话,要么不接。要么就是一听声音就挂了!”杨永鸿说。

  举牌 要为女儿讨公道

  车祸发生后,校方成都四十中给芳芳开出了一年的休学通知书,让其在家养病。“原本活泼好动的女儿,自遭遇车祸后,就不敢独自过街,也不敢一个人呆在家里,特别是一听到急刹车声就会吓得发抖,脸色发青。”芳芳的妈妈说道。

  前些日子,杨永鸿打听到肇事司机上班的公司在茶店子附近,于是12月6日一大早就带着妻子和女儿前去寻找,但一家三人到公司驻址一打听却被告知,公司已经搬家,三人找了近4小时也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他们便举着一个牌子站在大街上,希望引出肇事司机。

  寻找 肇事司机朋友露面

  由于一直找不到肇事司机,日前,芳芳母女俩又来到本报反映情况,听了母女的情况反映后,记者也立即开始寻找肇事司机。记者从市交管局事故处理大队找到了任卫民的电话,随后又反复十多次拨打这个电话号码,但一直无人接听。

  隔了半个多小时后,一名男子突然给记者打来电话,自称是任卫民的朋友。对方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任卫民一直在外出差。这名男子介绍说,他会尽快将情况反映给任卫民, 就在这几天内将事情妥善解决。

  说法 通过正常途径解决

  负责调解芳芳受伤交通事故的市交管局交通事故处理大队一名警官介绍说,任卫民参加了第三责任强制保险,保险金额为5万元,按照相关规定,目前芳芳的损失应该全部由任卫民承担。

  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胡庆治律师认为,遇到这类纠纷,不应该有过激的行为,这样更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如果不能达成调解,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执行。本报记者 李奎 何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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