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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代母讨要平等退休权 退休性别歧视案昨在平顶山开庭,原告方称将提出违宪审查请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5:4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平顶山讯中国建设银行平顶山分行原出纳科副科长周香华状告本单位退休性别歧视一案,昨天在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开庭,庭审进行了大约1个小时,法官在听取了双方的辩论之后宣布休庭,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判决。

  周香华8月底曾向平顶山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仲裁委对其请求不予支持。周香华随即将单位告上法庭。

  在昨天的庭审中,周香华因不愿面对自己的单位,委托她在四川大学法律系读研究生的儿子李昊作为她的代理人,出庭讨要平等退休权。

  在庭审中,建行代理人认为,单位让周香华退休的决定是依据1978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作出的,因此单位并无过错。

  李昊认为,女职工比男职工早退休5年的规定,违反了宪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构成对女性劳动者的性别歧视,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我国加入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立法法》第87条规定:“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有关机关依照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中关于女性退休年龄的条款明显违反上位法即宪法,因而不应该具有法律效力。

  李昊建议,法院在判决时如果对适用法律感到不好掌握,不妨将案件逐级上报,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给出有关司法解释。

  李昊对记者表示:“无论此案输赢,我们都会向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违宪审查请求,要求对《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予以撤销或改变。”周香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希望这个案件能真正引起社会各界对男女平等的关注。”

  □首席记者牛仲寒实习生王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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