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多以来无一起超期羁押 率先成立案件管理中心郑州市检察院取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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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5:4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郑州讯郑州市检察院在全国市级检察院中首家成立案件管理中心3年多来,郑州市检察机关没有发生过一起超期羁押案件。昨日在郑州市检察院召开的案件管理工作研讨会上,该做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 “通过这个机制,我们可以一目了然地知道哪起案件在哪个承办环节超期、超期几天,由此可提前发出预警通知,随时督促承办人规范执法,使检察业务的管理和监督达到了 日常化、过程化。”郑州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现场向大家介绍了局域网中的案件超期预警机制。据介绍,案件管理中心规范管理所有案件从“进口”到“出口”的整个诉讼环节,对于检察院自侦部门不立案、撤案,刑检部门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及无罪判决案件实行复审,对案件质量进行考评,并且统一管理所有主要法律文书。这样做既规范了案件的运行情况,也方便了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工作。 据悉,以前检察院是在一个案件办理结束后通过复查来开展事后监督,现在案件从受理开始直至诉讼终结,每个环节变成了事前、事中监督。同时通过案件管理中心统一对外协调,检察院能够随时发现公安、法院刑事诉讼中的违法违纪问题,有助于检察部门的法律监督。 线索提供王红霞周庆华 □记者孙彤实习生莫韶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