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总公款高消费 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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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7:02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我省正在酝酿对国企领导人不廉洁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早报讯(四川日报记者陈婷)一个针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经营管理中不廉洁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正在酝酿之中。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国资委昨(9)日就此与省内10家大型国有企业座谈,寻求科学、有效的制度设计思路。 这个制度追究的对象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所有人员,也包括国有参股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国资委希望通过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达到维护出资人利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目的。 领导者个人决定重大事项,指使财会人员从事违反财经制度的活动,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为本人或他人牟利,在收入分配上暗箱操作、有失公平,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及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的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这些目前在国有企业中比较突出的领导人员不廉洁从业行为,给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造成损害。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去年,中央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国资委联合出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我省正在酝酿中的责任追究制度就是对该规定的进一步深化。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之一,这一责任追究制度的制定已列入我省贯彻落实惩防腐败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