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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不留心债权难兑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7:29 北方晨报

  本报讯 樊锡克 记者常琳报道 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借了人,一拖几年也不还真让人大伤脑筋。昨日,记者从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年来,因民间借贷手续不规范引起的债权、债务纠纷不断增多,仅今年铁东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就有142起,约占民商类案件总数10%。

  今年38岁的肖某下岗后,经过自己的努力做生意赚了点钱。2001年,和肖某

有多年交情的李某找到他,称自己打算承包一项工程,但手头还差点钱。听朋友头一次开口求他帮忙,肖某很爽快地借了10万元钱给李某。当时李某打了欠条,约定一年返本息。一年后,肖某找李某要钱,李某说工程正用钱手头挺紧,过一阵子肯定还。就这样,李某一拖再拖,半年后工程队破产了,李某从此“人间蒸发”。最后,肖某将李某告上法庭,最终要回了属于自己的10万元钱。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近年来,像肖某这样的民间借贷纠纷不断增多,大致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把钱借给亲戚朋友不写欠条。另一种是有简单的借款协议,但不规范,缺乏很多要件,对方一旦“耍赖”不还钱,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

  为此,法院的工作人员建议,为了安全起见,市民在进行民间借贷时最好让借款方提供担保,或将房屋等物作为抵押。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找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也可以将房屋等物进行封存。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两年,超出两年诉讼时效,法院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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