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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严查火灾事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7:35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吴向正通讯员陆金明)近日,我市公安消防部门严厉查处火灾事故责任,一批责任单位和个人分别受到相应的处罚,“钻石年代”操作工向某因涉嫌失火罪被依法逮捕。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获悉的。

  近段时间,由于天气比较干燥,各类火灾频发。据统计,11月份全市各地共发生火灾113起,其中上星期就发生火灾56起。11月2日12时10分,江东钻石年代KTV发生火灾,过火

面积1950平方米;11月29日14时57分,余姚钱龙油漆经营部仓库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302平方米,两名工人被烧伤;12月1日16时05分,余姚双和塑胶制品加工厂发生火灾;12月2日14时01分,余姚兴和喷涂装饰有限公司喷漆车间发生火灾;12月2日18时04分,宁波维精国际印染有限公司化蜡车间内起火。

  我市消防部门依法对上述火灾事故进行了严肃处理:对钻石年代操作工向某,以涉嫌失火罪,经检察机关批准由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对余姚钱龙油漆经营部仓库法人代表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对宁波维精国际印染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万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个人处2000元罚款。另外,对余姚双和塑胶制品加工厂、余姚市兴和喷涂装饰有限公司也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据消防部门分析,近期发生的火灾中,企业火灾占大多数。有四大原因导致企业火灾。一是企业负责人思想上不够重视,安全制度没有落实;二是管理不善;三是厂房设备简陋,操作场地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四是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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