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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丧父本可怜 聚众滋事法不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7:47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朱和风通讯员顾大明)车祸丧父使人同情,但交警部门是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并不是肇事者,以此向交警部门、政府机关索要丧葬费不合情理。可是奉化西坞街道的村民邬某却纠集部分群众大闹交警队,扰乱了交警的正常办公秩序。12月9日,邬某被奉化警方处以治安拘留5天。

  11月29日傍晚,奉化西坞街道四维村80岁的村民邬某在奉郭线西坞段横穿公路时,

被一辆小面包车撞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考虑到肇事车驾驶员王某系外地人,多次向车辆所有者催讨死者丧葬费,并根据王某提供的亲戚名单主动为其联系。但由于经济原因,王某只筹到了2000元钱。死者出丧的12月1日早上,死者儿子邬某以丧葬费不够为由,纠集了一部分人到西坞交警中队大吵大闹,强行要求交警队及当地街道政府先行垫付丧葬费用,个别人还在交警队大院采取过激行为,长达一个多小时,严重妨碍了交警的工作。昨天,在奉化公安局看守所,邬某一边用哆嗦的手在拘留决定书上签字,一边喃喃地说:“由于父亲被车撞致死,心里悲愤导致自己行为过激,到交警队闹事太不应该了!”

  另据了解,肇事司机王某现已被当地检方逮捕,对个别涉嫌滋事的人员,奉化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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