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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通报3起违纪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8:32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2月9日讯(记者夏似飞)昨日,长沙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该市最近发生的黄常青违纪案、王武亮违纪案和龙绪云被伤害致死案。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梅克保要求该市各级领导干部以此为戒,深刻反思,修身修德,树立良好形象。

  长沙市纪委、监察局在通报中重申和明确了领导干部6条纪律规定,即:严禁领导干部工作日午餐饮酒和平时酗酒;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和酒后驾车;领导干部一律不准

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领导干部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公车私用;领导干部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领导干部不得恃权傲物,对群众耍态度、搞特权。凡擅自驾驶公车酿成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先免职,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凡酒后驾车的必须从严查处;凡违反禁酒令规定、利用职权借车、公车私用及对群众耍特权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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