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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盗窃好“潇洒” 再次作案即被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8:57 检察日报

  11月17日,河北省首例利用网络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未成年人),被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8月,安徽省芜湖市少年张某,在当地一网吧上网,从一购物网站上,比对出石家庄市人王某的工商银行卡密码,从中盗取了1.9万余元转至自己的假账户上,并提取了现金,用赃款购买摩托车、手表等物。王某发现自己银行卡里的钱被人转走之后,立即向

警方报案。石家庄市警方通过网络监控等技术手段,得知此人又在安徽省芜湖市一网吧上网。当张某暗自庆幸神不知鬼不觉,准备在网上再次行窃时,被当地警方抓获并移交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区公安分局。

  办案检察官提醒,互联网带给人们大量的信息资料和便捷购物方式,但同时也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近年来利用网络盗窃诈骗的案件逐年增加,我们应该提高警惕,防范一切可能的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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