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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床共枕八载 婚姻竟然无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8:57 检察日报

  12月6日,当接到江西省鄱阳县法院民事判决书时,领取结婚证并同床共枕8年的刘志平、曹金英“夫妻”,才知道他们的婚姻竟然从同居时就属无效。

  1995年5月,经他人介绍,刘志平与曹金英开始同居生活。1996年3月,双方领取了结婚证。1996年6月,曹金英生育一男孩,“夫妻”感情尚好。不久,因家庭生活琐事,刘志平与曹金英经常吵架,“夫妻”关系逐步恶化。2003年7月,他们各

奔东西外出打工,双方分居近两年。后曹金英诉至法院,要求与刘志平离婚。

  法院审理本案过程中,查明刘志平与曹金英双方当初隐瞒了各自的实际年龄,虚报年龄骗取了结婚证,依据《婚姻法》有关规定,此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遂依法判决这对“夫妻”的婚姻关系无效,所生男孩由男方抚养,女方给付子女抚养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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