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中石油将按要约价收购旗下两公司余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9:23 南方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9日专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9日发布公告称,如果锦州石化(000763)、辽河油田(000817)要约收购期满后终止上市,且中国石油持有的两公司的股份数分别达到两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90%以上的,两公司未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可按原要约收购价向中国石油出售手中的股票。

  中国石油对锦州石化、辽河油田流通股的要约收购从11月15日正式开始,要约期限

为30个自然日,截止日期为12月14日。截至12月7日,预受要约情况已满足中国石油此前规定的本次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收购人在要约收购完成后将至少持有锦州石化、辽河油田总股本的85%。如若要约期满,上述条件仍然被满足,则锦州石化、辽河油田会被终止上市。

  中国石油表示,两公司终止上市后,未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其所持有的两公司的股票按原要约收购价格即锦州石化每股4.25元、辽河油田每股8.8元出售给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将予以收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