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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输血前签染病免责是霸王条约?(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9:26 大洋网-广州日报

  

医院输血前签染病免责是霸王条约?(图)

  血站检测员认真把关。

  文/图记者 秦仲阳 通讯员 黎云

  最近,报上连续报道的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新闻引起一些读者不安。惠阳市一读者日前向记者反映其内弟12月4日胰脏大出血,在某医院急诊需进行手术切除时,需要输血4000CC,医生手术前叫其签了一份输血协议,上面写着:“因条件有限,不能保证输血后出现传染病的可能性,假如以后出现艾滋病、梅毒、乙肝等,医院不负任何责任”之类的内容。这位读者说看了近日报上有关因输血传染艾滋病的报道,很担心内弟因为签了输血协议而染病却找不到负责对象,他认为这份医院事先印制的协议是霸王条约,是推卸责任。

  医院都有这种“协议”

  这家医院的内科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医院确实有在输血前让患者或家属签字的书面协议,准确叫法是“输血治疗同意书”,所有需要输血的病人都要在上面签字,这是医院很多年前就实行的规定,其他医院也是这样做的。他说主要原因是因为通过血液传染的疾病越来越多,而病情需要不得不输血救命时却因各种原因无法绝对保证所输的血液不会给患者带来传染病。这既是医院降低风险的一种手段,也是事先让患者知情并承担输血后果的一项必要措施,不是什么霸王条约。

  医院是执行卫生部《规范》

  惠州市中心医院输血科主任熊燕告诉记者,输血前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确实是各家医院的常规做法,它是根据卫生部2000年6月发出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而实施的,不是医院自己制订的。《规范》第二章第6条规定,决定输血前,医生要向患者及家属说明传染疾病的可能性,征得同意并在同意书上签字才能输血,病人反映的那家医院的医生应该事先将这一情况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消除误解。熊主任说,输血是救命的重要手段,但能不输血就尽量不要输血,因为任何外来的血液进入自己身体后,都有可能产生不良后果,而这后果是目前技术手段还没法绝对能避免的。

  医院安全输血三要点

  惠州中心医院输血科主任熊燕说,实践中摸索到的提高医院输血安全性办法主要有,一是无偿献血是安全输血的前提和基础,重复献血者的血液更安全,严格筛选掉带病毒者献血;二是严格进行术前后的血液检测,至少7项,保存原始血液标本100天以上,这样出了事可查清来源;三是合理选择成分血,不该输的成份不输,减少血浆输血,因为白细胞和血浆比红细胞容易携带病毒,医生要改变将血浆作为补充营养增强抵抗力的习惯。

  血站也不保证血液绝对安全

  目前只能检测到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转氨酶

  惠州血站检测科主任万小春听了记者反映的情况后也表示,医院的这种做法是正常的,因为虽然血站在供血前每个项目都采用进口、国产试剂多种多人同时检测两遍,检测成本高很多,并限制一些特殊人群献血,但血站供血目前也不能保证100%的安全。

  首先,目前血液检测技术还没法达到那种绝对程度,有的传染病在血液中没有达到一定数量是无法检测出来的,而且目前血站只能检测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转氨酶等五种,别的还没法检测。其次,有的传染病潜伏期很长,艾滋病有的潜伏期长达10年,病人输血前有可能就染了病,输血后的这段时间也有可能因其他原因染病,如果都说成是因输血造成的,这明显不公平。所以输血安全性有个“窗口期”难题无法解决,这是世界性的,只是国外技术先进些,窗口期较国内短些罢了。

  惠州献血办公室主任高巨广认为,医院叫病人签的这个同意书只是一种告知,并不是生死状,真的查出是输血方面的问题,医院或血站都会承担自己的责任的。只是这看起来像个霸王条款,患者有点不舒服,但如果患者想一想:4000CC等于输入了10个人一次性献的血,谁能保证其绝对安全呢?这其实跟做重大手术前需家属签字同意一样,不做手术会死,医院却不能保证做了一定能活!这样理解就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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