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被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0:2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记者李少华)深圳一网络公司员工利用负责系统监控工作的便利,盗窃QQ账号后与他人合谋倒卖牟利达7万元(本报9月30日A27版曾报道)。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曾某、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诉,昨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据悉,这是我国首宗因涉嫌盗卖QQ账号牟利被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的案件。

  取证困难

  民警辗转5省6市

  据检方起诉,今年3月至7月之间,嫌疑人杨某和在深圳腾讯公司工作的曾某两人共盗取、破解、卖出160多个QQ号码,非法获利7万余元,其中被窃取密码的账号另拖带价值2654元的Q币及网络游戏币。

  庭审调查显示,犯罪嫌疑人归案后,警方就开始了取证过程。由于案件涉及的对象特殊,玩家和“网络小偷”在网上大都不以真实姓名注册,给取证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被盗QQ用户遍布全国,为此,办案民警辗转5省6个市,历时1个月,终于获取了大量证据。

  立法部门为新型犯罪调研

  据介绍,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领域对盗窃此等QQ账号行为的认定尚属空白。司法界对于罪名的确认以及虚拟财产价值的确定等都存在较大的争议。检方最后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据腾讯公司有关人士介绍,相关立法部门专门派员到该公司调研,以期对国家继续完善相关方面的法规提供依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