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摆卖的违规摊档与执法者玩起“捉迷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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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1:29 大华网 |
本报讯 记者曾春乐报道《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开展《条例》的宣传行动。昨天,金平区和龙湖区的行政执法人员分别对金园路、龙北市场和长平路南国商城前、金涛庄等路段的临街店面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条例的商家责令限期整改。 昨天上午,金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人员来到金园路教育学院路段进行检 查,发现在金园路20号的一家鞋店的经营者,将商品违规摆放到店面的拉闸门外经营,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开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据一执法人员介绍,自从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执法人员对该家经营者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多次的宣传教育,但经营者一直都采取执法人员来检查就把商品收起来,执法人员走了就继续占道摆卖的态度。昨天的行动中,执法人员对该店开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并表示将对该经营单位进行复查,如发现经营单位拒不改正,将依照《条例》的规定,对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随后,执法人员还对龙北市场周边的临街店面进行检查。针对长平路南国商城前的临时摊点占道经营、污染严重等情况,龙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多次进行宣传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昨天下午组织了近30名执法人员对该点的违规占道经营的几个摊点进行了清理整顿。在行动中,违规经营者暴力抗法的情况仍有存在。 (责任编辑:林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