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市区一药材店超范围兜售“止咳露” 重罚6.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2:59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周敏报道:位于市区金美花园临街铺面的一间药材店的凉水摊前,竟然丢弃着40个“联邦止咳露”空瓶,显然是有人当天当场服用后扔在那儿的;而在该店内还被查出11瓶已经拆去外包装的“联邦止咳露”,据说是为了方便顾客携带,这家超范围经营“联邦止咳露”且带有恶意销售性质的药材店日前被药监部门重罚6.8万多元。据悉,这也是近年来市药监部门执法检查中对零售药店罚款最重的一家。

  针对有部分零售药店未凭医生处方向青少年销售“联邦止咳露”的现象,市药监部门于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查处未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一个月来共出动执法人员一千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56家,共立案查处未凭医生处方销售“联邦止咳露”、“佩夫人止咳露”案件25宗,已结案20宗,没收“联邦止咳露”外包装盒600个,空瓶40个,罚款金额15.5万元。本次检查的重点是临街、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的药店以及部分偏僻农村药店,同时还走访了我市较大的药品批发企业,要求各药品批发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如有发现销售“联邦止咳露”有异常的零售药店应及时向药监部门反映。

  药监部门表示,对这种未凭医生处方销售“联邦止咳露”、“佩夫人止咳露”的行为将抓住一家重罚一家,决不手软。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如发现有顶风作案者可拨打0754-8173260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林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