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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收购成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4:59 信息时报

  据新华社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昨日发布公告称,如果锦州石化、辽河油田要约收购期满后终止上市,且中国石油持有的两公司的股份数分别达到两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90%以上的,两公司未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可按原要约收购价向中国石油出售手中的股票。

  中石油对锦州石化、辽河油田流通股的要约收购从11月15日正式开始,要约截止日

期为12月14日。根据统计,截至12月7日,经确认已预受要约与中石油目前持有的国有法人股合计,占锦州石化、辽河油田股本的总额分别为90.42%和92.30%。预受要约情况已满足中国石油此前规定的将至少持有总股本85%的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若要约期满,上述条件仍然被满足,则锦州石化、辽河油田会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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