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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慎摸“方向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7:07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本报12月9日讯(记者杨小娴)省纪委近日下发了《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通知》,要求遏制领导干部擅自违规驾驶公车的不正之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该通知要求,领导干部一律不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凡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予以清退。

  领导干部如违反该通知规定,擅自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借用车辆擅自驾驶,甚至无证驾车、酒后驾车的,一律按违纪处理,纪检监察机关要视情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车辆丢失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从严处理,同时,还必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据新华社长沙12月9日电长沙市纪委、市监察局日前通报几起重大违规违纪案例,要求各级领导以此为鉴,修身修德,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最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常清驾车肇事连撞17人、望城县委书记王武亮酒后驾车袭警、长沙市芙蓉区安监局副局长龙绪云酒吧致死,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长沙市有关部门分别对黄常清、王武亮作出免职等处理。

  长沙市纪委、市监察局重申,凡擅自驾公车酿成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先免职,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凡酒后驾车的必须从严查处;凡违反禁酒令规定、利用职权借车、公车私用及对群众耍特权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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