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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一查“责任状”兑现了没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0:05 红网

  每年的年初,为使一些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不少单位都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层层签订了诸如经济目标、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等责任状。经多年的实践证明,签订责任状确实能起一定的监督、警示和鞭策作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有些领导干部对待责任状只是一“签”了之,不是把它锁在抽屉里,就是放到柜子中,很少拿来看,甚至丢到哪里都不知道。而每到年终的时候,大家都忙于评先选优,“责任状”的事儿不是被淡忘,就是被丢之脑后,甚至有个别单位、个别人即使完不成“责任状”的任务指

标,“优秀”、“先进”也照当不误。对这样的“责任状”,群众颇多微词。

  责任状是抓工作落实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作为一级领导,既然签订了责任状,就应负起责任来,对责任状规定完成的目标、任务和奖惩细节都要熟记心里,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做好年终兑现。“责任状”不能一“签”了之,更不能把责任状当“花瓶”作摆设,要经常把责任状拿出来看看,对照检查一下,哪些责任已经尽到了,哪个目标已经达到了,还有哪些责任没尽到,哪个目标未实现,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地去完成各项工作;同时更要采取相应的督查措施,依据责任状进行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未完成任务的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唯有这样,才能还责任状以本来面目。如果签订责任状仅仅是走走形式、作作样子,使责任状虚有其表,其后果必然导致“说”与“做”的错位,导致规章制度与实际情况相脱离。长此以往,严肃的责任状难免会失去其应有的严肃性,失去其应有的威力,对工作的开展也难以起到督促、指导和保障作用,这样不仅会降低和影响工作质量和发展进程,还会损害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责任状”能否及时兑现,是对机关作风建设的一种检验,更是对党员干部先进性和信誉程度的一次考验。如今一年就要过去了,曾热热闹闹签过的“责任状”又到了该兑现的时候了。因此,“责任状”兑现了没有?确实值得一问。

  (稿源:红网)

  (作者:林伟)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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